债权转让法院判决后,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执行申请书、判决书、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同时,如果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要一并向法院提供。
判决后债权转让程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债权债务产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按法院生效判决书处理,如果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全文6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