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犯罪形态不存在未遂形式。只要双方已着手实施斗殴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因此,参与斗殴的人员无论在斗殴前是否已开始纠集,都构成犯罪既遂。在预备阶段,参与斗殴的人如果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开始斗殴,只能按犯罪未遂处理。根据犯罪情节和斗殴人数、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至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并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关于聚众斗殴的犯罪形态,不存在未遂形式,一旦双方实际开始斗殴,犯罪即告完成。因此,只要双方已经着手实施斗殴行为,犯罪即为既遂,而在斗殴前的所有行为均为预备行为。参与斗殴的人员纠集至斗殴地点直至双方两阵对峙准备斗殴等。
犯罪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斗殴未成的情形,只能发生在预备阶段,故本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因此,聚众斗殴如果尚在预备阶段,应按该罪定罪量刑,但可以按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聚众斗殴犯罪形态及其量刑标准
聚众斗殴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犯罪形态多样,包括组织、策划、实施和窝藏等。对于聚众斗殴犯罪,我国刑法采取了多种刑罚方式,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等。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聚众斗殴,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聚众斗殴的行为。如果聚众斗殴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直接损失,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聚众斗殴造成严重后果,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众斗殴罪的刑罚量刑标准是依照犯罪情节的轻重确定的。如果聚众斗殴情节较轻,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聚众斗殴情节较重,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确定刑罚时,还应当考虑聚众斗殴犯罪的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
聚众斗殴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罚量刑标准也相对较高。如果被判处聚众斗殴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聚众斗殴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罚量刑标准相对较高。如果被判处聚众斗殴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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