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需提交的社会保险办理材料包括五项,分别是企业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企业组织机构的统一代码证书的正本和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表》、开户银行出具的托收社保费的证明以及参保员工的身份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公司所需提交的社会保险办理材料包括以下五项:
1.企业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的统一代码证书的正本和副本;
3.《社会保险登记表》;
4.开户银行出具的托收社保费的证明;
5.参保员工的身份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公 司 需 要 提 交 哪 些 社 保 材 料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公司需要提交以下社保材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这是公司首次申请社会保险时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包含员工基本信息、社会保险类型、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
2.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这是公司每年需要提交的社保费用申报表,应包含员工工资总额、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等。
3. 社会保险证:这是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时需要提交的证件,包括员工身份证、社会保险卡等。
4.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这是公司每年需要向员工提供的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应包含员工基本信息、社会保险类型、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社会保险待遇等。
5. 社会保险变更申请:这是公司需要提交的社保材料,用于员工社会保险信息的变更,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6. 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这是公司需要提交的社保材料,用于员工社会保险费用的补缴。
7. 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这是公司需要提交的社保材料,用于员工社会保险待遇的资格认证,如员工身份证、银行卡等。
8. 社会保险金领取申请书:这是公司需要提交的社保材料,用于员工社会保险金领取的申请书。
以上材料应当保存至少3年,以备审计、检查等用途。同时,公司还需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避免因提交虚假材料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结论:以上是公司所需提交的社会保险办理材料,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变更申请、社会保险补缴申请、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社会保险金领取申请书等。为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需保存至少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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