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起诉离婚,且另一方在异地的,可以起诉离婚,只要满足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即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对方当事人在异地的,原告可以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女方在外地起诉离婚怎么办
如果女方的起诉是符合管辖权规定的,那么作为被告的男方需要到受理该离婚案件的外地法院去应诉,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委托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如果男方认为女方向该外地法院起诉违反了法律对于离婚案件的管辖规定,那么男方可以向该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要求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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