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情况下实施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如何界定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认定是如何的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认定: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或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三、侵犯他人隐私处罚是什么样的
隐私权被侵犯属于违法行为,并不属于犯罪,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我国现行的民法暂时未对隐私权做出明确规定,虽然法律上没有直接规定隐私权,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隐私权被侵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若是部分特别严重的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如非法入侵、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等触犯《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则有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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