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一定会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因此,对于行政处罚来说,只有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另外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行政机关也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如果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了义务,也不必强制执行。
一、行政处罚还能强制执行吗
对于我国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能够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行政机关有执行权的,则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可以依法强制当事人履行;如果没有执行权的,则在当事人不依法救济其权利的情形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全文5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