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最后一天可以处理扣分,但是最后一天处理的违章扣分,会算在了新的计分周期,消耗下一个周期的记分。所以不要等到最后一天再去处理扣分,安排好时间提前处理。
一、b2驾驶证未扣分一年一审
一直没扣分,不需要去年审。到换证日期去换证就行了。B2驾驶证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扣分的话,就不需要参加本次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自动通过。如果有扣分的话,就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的30天内,参加审验。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周期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一般为12个月,总分为12分,根据违法情节依次可扣12分、6分、3分、2分、1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被扣0.5分的。
3、一年内如果扣分比较少,则到了下个周期,自动清零,重新从12分算起。通常周期内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有的地区对于本周期内扣分达到9分以上也要参加学习。对于违法情况特别严重的,往往给予暂扣驾照或者吊销驾照处理。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5、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6、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三、驾驶证b1扣分新规定
B1驾驶证是中型客车驾驶证,驾驶证应该每年审验一次,但是如果当年没有扣分的,可以免审。持有B1驾驶证中型客车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驾驶机动车违章驾驶证扣分不满12分的,需要驾驶人在一个周期结束前30日内到违章车管所报名参加学习年审驾驶证,处理违章缴纳罚款。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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