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债扣押他人的,一般不构成绑架罪,而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行为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怎么认定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认定:
1、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2、客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3、主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全文4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