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法人变更的风险有:
1、客户可能跟着发生变化。
2、企业信用发生变化。
3、企业将不再由原来的老板控制。
4、企业员工工资待遇发生变更。
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人变更有哪些后果
法人变更的后果是:
1、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
2、合并消灭的法人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在新的合并中,原法人被平均消灭;在吸收合并中,被吞并的法人被消灭。在新设式分立中,原法人被消灭;存续分立只是原法人财产或组织的变更。承担债权债务。法人分立时,原法人债权债务由分立前签订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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