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立房产继承遗嘱
立房产继承遗嘱的方法:采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关于房产的遗嘱应当写明继承人、处理好房产的权属问题、确定房产的继承份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继承房产办理过户材料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继承房产的税怎么算
继承房产的税计算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3.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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