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是12个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将分数清零。否则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的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关于驾驶证的记分周期
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是从领证之日算起,一年时间!比如你2015年1月1日拿的驾驶证(具体日期驾驶证正页上会写有:初次领证日期),到2016年1月1日就是一个记分周期,如果你的C1驾驶证在这个记分周期内没扣满12分(1-11分,包含11分。),并且在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去处理完违章并交完罚款,2016年1月1日当天驾驶证分数会自动清零,也就是说从2016年1月2日起,驾驶证可以扣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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