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回应:将向开发商反映,下星期二作出答复
律师:防盗门属私人财产,颜色可由业主定
“协议上只说防盗门的款式要一致,又没说颜色也要一致!”刚搬入广州广园路金钟横路云山雅苑业主吴小姐最近被家中的防盗门弄得心烦。
协议书上并无注明颜色
冯小姐于2009年年初购买了广园路金钟横路云山雅苑的一套房。装修时,冯小姐与小区物业管理处签订了装修协议书,并向其缴纳了1500元的按金,业主如果违反物业规定,例如拆墙,损坏固有的东西等,按金就自动被抵押出去。
谁知,装修完工后,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竟然以冯小姐家装了一个古铜色的防盗门,违反了装修协议上的规定,称防盗门的颜色不符,拒绝退还1500元。
物业:申请表没写要装防盗门
吴小姐向记者提供了“住宅楼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记者发现,协议中除了要求防盗门的样式必须按照甲方的制作和安装,并无对防盗门的颜色有特别说明。
随后记者与投诉人吴小姐一起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该公司主任助理陈启鹏告诉记者,尽管协议上没有对防盗门颜色有明确规定,在装修前物业公司会派人告知业主一些具体事项,其中一项包括“防盗门要银白色”。且业主吴小姐在装修房屋时提供的装修申请表上,并没有写明要安装“防盗门”这一项,所以物业公司事前并不知道吴小姐会安装防盗门。而其他大部分入住的住户都按照规定安装了银白色防盗门。
此外,他还表示,当时该楼盘完工后,物业公司是通过竞标进入楼盘进行管理,当时的竞标标书内对上述问题都有详细的记录,在开发商处都有记录。物业公司无权随意更改。最后,经过协商,物业公司负责人陈启鹏表示,将会就此问题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将会在下星期二对吴小姐作出回应。
律师:颜色可由业主自己定
随后,记者采访了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容绍云,他表示,防盗门不是对外的,不影响市容,颜色问题也不违反小区的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不影响邻里通行和采光等问题,它有别于外墙颜色属于整个小区公众所有,而业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房屋后,从防盗门开始一直到房屋内的所有家电,如何摆放都应该由业主自己安排。物业公司不应干预。物业公司应返还1500元按金。
全文8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