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男方躲着不接传票的,可以这样处理:男方有同住成年家属的,可以由成年家属签收,也可以视为送达;同住成年家属拒接的,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进行留置送达;所有的方式都不行的,人民法院还可以进行公告送达。
一、开庭传票是否必须向原告、被告本人送达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原告、被告本人不在的情况下,也可以交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收件人、委托代理人签收后,如果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样可以缺席判决或按撤诉处理。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时,应当将开庭传票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如本人不在,可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签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开庭传票。
二、没收到法院传票及通知,开庭了缺席会怎样
法院送达不合法,不能算有效送达。因为邮寄送达按照规定须受送达人或其成年同住家属签收,或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代理人签收的,才视为送达。法院没有经过合法传唤就缺席判决,是违法的,不符合法律程序。你可以上诉。
三、支付令可否向债务人同住成年家属留置送达
支付令可以向债务人同住成年家属留置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支付令属于诉讼文书,可以交由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拒不签收的留置送达。但是债务人外出打工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留置送达的意义不大,因此此种情况一般不适用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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