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对象
深圳市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4类就医人群住院费用可以直接异地报销。
二、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范围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状态正常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包括自行就医、转诊、常住内地登记等住院类型。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普通门诊报销、门诊年度超支、门诊特检报销、门诊大病报销等类型。
1、门诊普通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有余额参保人。
2、门诊年度超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就诊前连续参保满12个月,满足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
3、门诊特检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满足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
4、门诊大病报销:办理深圳市大病门诊登记,满足办理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其中一种情形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参保人。
备注:本业务暂不包括生育保险。
三、深圳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所需材料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必备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
3、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
4、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补充材料】
5、申请门诊大病费用报销的需提供:用药方案或治疗计划,需加盖医院公章;
6、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完成审核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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