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会宁县工商局宴门川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会宁县车站某经销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销的天牌纯牛奶、早餐奶没有该批次产品的质检报告。经查实,当事人于2007年11月8日代理平凉市崆峒区天天乳制品厂产品以来,分别以每箱进价13元的价格购进平凉市天天乳制品厂生产的天牌纯牛奶80箱,早餐奶30箱,购货款1430元。购进后当事人在没有该产品质检报告的情况下以每箱15元的价格销售纯牛奶及早餐奶95箱,获违法所得190元。当事人在没有该产品质检报告的情况下擅自销售奶制品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销售不能提供质检报告商品的行为。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0元、没收天牌纯牛奶12箱,早餐奶3箱、处以罚款495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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