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担保人的有效期是: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但不能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早于或者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则视为没有约定担保期限,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就是担保期限。
一、民法代表人民保证期间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一般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质押合同中的抵押是否有效
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是有效的,但是该期间应当是当事人依法约定的,且不能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担保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三、物权担保期限规定有哪些
物权担保期限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是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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