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榆林市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如何办理
1.受理阶段: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通过邮寄、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或公告等方式送达文书。
二、榆林市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办理条件
1、属于国家允许进出口的食用菌种质资源;
2、菌种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菌种名称、种性、数量、原产地等相关证明真实完备;
三、榆林市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2.《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3.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进出口贸易资格证明
5.品种生物学特性说明
6.企业承诺书
四、榆林市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办理依据
《种子法》
第十一条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受理申请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从境外引进种质资源的,依照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十三条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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