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的量刑标准规定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执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拒执罪立案标准
拒执罪立案标准:
第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害了自己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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