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可以立案。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在管辖范围内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立案;其实还有一种情况是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该立案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或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该立案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同时也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检察院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被人辱骂可以报警能立案吗
被人辱骂可以报警,但是不会立案。因为被人辱骂属于民事纠纷,只有触犯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但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情况: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遗弃的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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