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损坏、遗失、被盗的,市民可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再发行。申请时,除提交本方法第四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相关资料:(一)因证书损坏申请再发行的,提交损坏的证书和损坏原因说明书(二)证书丢失或被盗申请再发行的,提交丢失证书和丢失或被盗情况说明书。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应当向其暂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除应当按照前款提交相应材料外,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第四条材料:(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护照补办多久?
补办护照最快要15天。补发护照需要先挂失,然后到县市出入境管理部门补办。
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
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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