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新都区青年人才公屋管理办法(试行)》团新都委发〔2018〕7号
二、申请条件
1.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本区户籍;
3.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4.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区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时间
满足申请条件即可申请。(每周五由区政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将有关资料按照申请时间排序后交团区委审核)
四、租住标准
青年人才公屋分为单身房和夫妻房,每套单身房提供给两名未婚青年人才租住,夫妻房提供给青年人才家庭租住,青年人才家庭租住的,需双方均符合租住条件。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2份
3.用人单位出具的《新都区青年人才公屋申请表》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5.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2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7.缴纳社保证明及近半年社保缴纳流水证明2份(可在人社局社保窗口打印)
8.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9.夫妻共同申请的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受理部门
新都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区政务中心C区3楼)联系电话:028-83953827
七、业务主管部门
团新都区委青工部联系电话:028-83972952
八、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办理时间
资料审核30个工作日,资金审核拨付不在该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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