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被告下落不明、共同诉讼人较多等五种情况,以及法律规定应适用特别手续的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短、法官独任审理,适用于事实简单明了的案件。离婚案件中婚姻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复杂的案件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但是,以下事件不适用简易手续: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2、返回再审的情况下;3、共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较多的情况下;4、法律规定应适用特别手续.审判监督手续.催促手续.公示催促手续和企业法人破产偿还手续的情况下;5、人民法院认为不适用简易手续进行审理。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本身事实相对简单明了,法院审理的审理期限比普通程序短,审理的法官是独任审理,不需要其他审理员和审判决共同出席审判。人民法院审理简易手续审理,应在立案日起三个月内审理。离婚案件中只是审理婚姻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复杂的案件,法院多采用简易手续审理。
简易程序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简易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3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案件情况复杂,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可以申请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案件情况复杂,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可以申请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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