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数额不大不一定能免于刑事处罚。一般情况下,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不论其数额大小都构成抢劫罪,都应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除非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已过抢劫罪追诉期间,或经特赦等存在法定免责的情形,才能免于刑事处罚。
驾驶机动车抢劫一律按抢劫罪定罪处罚吗?
行为人驾驶机动车抢夺的不是一律会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法律规定,只有当行为人驾驶机动车携带凶器抢夺,或者是行为人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以及为了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其行为才会被认定为是抢劫罪。行为人构成抢夺罪的,法院一般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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