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非常紧张的是借款人的署名必然要亲眼所见。若借款人行使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字落空证明力,不要接管曾经书写好的借字或事后书写的借字,必需要求借款人劈面书写借字。
6、借字本身必需是一张完备的纸,不可以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确凿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字的下部,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字有撕去片面作为抗辩,非常后被法官连结其他证件采取借款人,讯断贷款人败诉。
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7、诉讼时效的问题,3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3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全文7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