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不同,会有不同的处罚措施。例如,如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其他产品,并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过程中收取费用,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将责令改正,并退还收取的费用。
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不同,会有不同的处罚措施。例如,如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其他产品,并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过程中收取费用,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将责令改正,并退还收取的费用。如果情节严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被依法给予处分。
安 全 生 产 违 法 行 为 处 罚 措 施
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的决定之前,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并且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听证费用。同时,较大数额罚款的数额也有明确规定,对个人罚款为1万元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罚款为3万元以上。因此,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且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听证费用。
综上所述,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其他产品,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将责令改正,并退还收取的费用。如果情节严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被依法给予处分。我们可以得知,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的决定之前,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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