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公司债务需要法人个人承担吗
破产公司债务法人个人是否需要承担视情况而定:如果法人没有做出侵害公司利益的事情,无需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则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股东滥用其职位,对债务逃避,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股东出资不实的,由出资的股东等,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股东抽逃资金的,要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清算后公司还有财产的,由分得财产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分得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其他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不承担债务责任。
二、公司破产怎么办
公司破产的办法是:向法院申请破产处理,进入破产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1.由公司、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后进入破产程序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
2.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有权决定公司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并监督管理公司的财产。
3.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在管理人制定完成分配计划后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法院同意后进行债权分配。
4.根据分配方案进行债务的清偿。
5.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登记。
三、公司破产工人怎么赔偿
公司破产工人的赔偿是按照两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赔偿金的。以职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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