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重”:
1、麻黄碱(麻黄素)、伪麻黄碱(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碱(消旋麻黄素)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
2、1-苯基-2-丙酮、1-苯基-2-溴-1-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羟亚胺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
3、3-氧-2-苯基丁腈、邻氯苯基环戊酮、去甲麻黄碱(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甲基麻黄素)四千克以上不满二十千克;
4、醋酸酐十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
5、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千克;
6、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三氯甲烷、乙醚、哌啶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千克;
7、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五百千克;
8、其他制毒物品数量相当的。
如何认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共犯
一、如何认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共犯
1、对于毒品犯罪,只要其他人员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行为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共犯。对于贩卖毒品的行为,如果其他人对于贩卖毒品的行为人起到帮助作用的,可以被认定属于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贩卖毒品罪是常见的一类毒品犯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制造毒品罪应当要如何处罚
制造毒品罪的处罚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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