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观音镇某村少妇朱芳做梦也没想到,法院驳回了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她昔日虚报年龄骗取,如今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却被驳回。朱芳大为不解:听说一旦诉上法庭大都会被宣告无效并解除,郧西法院咋保护这无效婚姻呢?
法院查明:1990年12月24日,17岁的朱芳与男友明刚虚报年龄骗取结婚证,开始了家庭生活。此后他们生育两个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2002年,朱芳见孩子已大,家庭开支增加便外出打工,明刚也经常外出打工,挣钱均交给朱芳管理。随着视野的开阔,朱芳日渐对明刚感到不满,此后夫妻开始不断争吵。明刚怀疑朱有了外遇,不许她再出去打工,朱更不满。今年朱又携次子出门打工,明刚将其找回家中。几天后,朱又外出后向郧西县法院马安法庭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宣告她与明刚的婚姻无效。
郧西县法院认为,朱芳与明刚虚报年龄骗取结婚证属违法行为,其婚姻原本无效。但时至今日,此无效婚姻的原因情形已不存在,且双方共同生活达14年并生育子女,其已变更为符合婚姻要件,符合新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成为合法有效婚姻,遂判决驳回朱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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