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执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在审判实践中,首先要界定犯罪分子在财产被没收前是否承担了债务。如果债务在没收前形成,法官应充分考虑,否则债务不予考虑;
2、合法债务,这里的合法是法官在审判中应该关注的关键环节,看看债权人和被告之间的债务是否违法。比如赌博产生的债务是违法的,不应该偿还;
3、被告人的债务应当在没收财产的金额内偿还。如果债权人同时要求多项债务不足以偿还,则存在依法抵押、担保等特殊情况。有优先权的可以优先偿还,否则应按比例偿还,更加公平合理;
4、债权人必须提出请求,请求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否则不予偿还。
如何执行没收财产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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