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诉讼的被告所在地与案件发生地是否一致
时间:2023-07-11 11:45:21 16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民事诉讼的一般管辖原则为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被告身份证登记住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但是,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身份证登记住址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而所谓“经常居住地”,就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去法院起诉还是法庭起诉

去法院起诉,流程为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法院审查是否立案。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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