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后还能被起诉吗
公司注销后不能被起诉。如果未依法清算,办理了注销登记,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公司注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公司注销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注销时需要补齐应缴资金吗
全文5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