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合同要盖章吗
签合同不一定要盖章,合同生效的条件分别有:订立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的其他生效条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签订后还能修改吗
合同签订后还能修改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可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三、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风险
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风险是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不签订合同会导致纠纷难以解决,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不签订合同的,无法有效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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