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经过合法批准设立,代表政府行使法律援助职能的专门机构。本中心的工作宗旨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维护弱者合法的法律权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实现司法公正、为促进会稳定、经济繁荣和精神文明建设尽职尽力。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省市及各区、县均应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暂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区县,由各区县司法局指定职能部门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
法律援助申请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只要你符合援助的条件,我们的法律援助中心将有经验丰富的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由广州市司法局主管,1995年11月9日正式开业,原司法部部长肖扬为中心开业题词: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原广州市委书记高祀仁为中心题词:法律匡助排民难,弘扬新风建羊城。
广州市各法律援助处联系电话(区号均为020)
广东省法律援助处83507323
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83562631
东山区法律援助处87370148
海珠区法律援助处34389330
荔湾区法律援助处81900542
越秀区法律援助处83326246
白云区法律援助处86396250
天河区法律援助处38748384
黄埔区法律援助处32399819
芳村区法律援助处81561712
番禺区法律援助处84808658
花都区法律援助处86887742
从化市法律援助处87960569
增城市法律援助处82745939
广州市青少年法律援助处83366393
广州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处87386602
广州市职工法律援助处83342523
广州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处38491508
全文7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