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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拆座椅”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规定,可以依据《机动车...
1、车主对雇员损害负有全额赔偿责任; 2、高压线的高度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如果高压线架设的高度不符合标准,电业局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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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会,反而有价格上升的趋向。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拥有私家车的越来越多,再随着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生产安全座椅的厂家当然会看准并抓住这一机会,大量生产健全座椅。当然,正如任何产品一样,当供大于求的时候,只能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减产;二是降价。但作为消费者,这种机会是难以把握的,等你待到安全座椅降价的这一天,说不定你的孩子已再也用不着安全座椅了。
1、由于车年头多有个坐的坏了就折下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规定:“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拆下面包车的座椅,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行为,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不扣分,但面临罚款。机动车私拆座椅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规定。可以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即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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