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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
工商局股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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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章、《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表》。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应注明。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不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提交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和其他股东的答复。其他股东未回复意见的,应当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6、新股东主体资格证书7。公司章程修正案。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九、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需要前往原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工商局办理。需要提交: 1、《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正、副本; 4、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用提交决议; 5、;6、需要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7、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工商局股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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