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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空头支票的解决方法有: 1、与出票人协商,重新开具支票; 2、要求其支付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向当地的人民银行举报,对其进行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支付人实际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支付人实际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发行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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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的。诈骗是警方处理,不是直接到法院去告。该行为不仅违反刑法,而且违反银行票据法,会被处以行政处罚,你还可以追加对方的民事责任。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1、《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如果该出票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付款义务,其签发空头支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财物,持票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出票人票据诈骗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百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出票公司构成金融票据诈骗罪,可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出票人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人民银行收到《报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是否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 1﹑签发空头支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由主管行长授权支付结算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编制《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并连同拟处罚决定一并通知举报行。 2﹑签发空头支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提出纠正意见,将材料退回举报行。 处罚依据和标准: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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