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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机关: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城管)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首先确定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然后到该行政机关专门负责行政复议的窗口提交材料、申请行政复议(一般是法制办公室负责),如果没有专门窗口的,送到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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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商所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向设立该工商所的区、县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工商所为被申请人。如果工商所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则应视为区、县工商局所作的行政行为,应向上一级工商局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1.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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