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规定分公司注册: 1、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必...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核准登记企业名称。超越权限核准的企业名称应当予以纠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包括: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了这个基础,你就可以按照下面的程序办理登记了。 首先,你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自收到文件后,一般在10天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会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如果获得核准,接下来,你要准备好有关申办材料,到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部门去办理登记,这些材料一般包括: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公司董事长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6、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7、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8、监事会决议(全体监事签名); 9、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 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其中包括:(1)任命书(国有独资);(2)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3)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4)法定代表人的暂住证复印件(指外省市身份证); 1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12、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3、集团有限公司需提交成员企业加入集团决议书;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16、相关的其他材料。 当然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有些材料是不需要你提供的,如任命书、委派书等等,这是国企需要的。但是还有些材料还得要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另行提供,比如你的公司属于饮食行业,需要卫生局的批准,那么你可能要到卫生局去办理一些手续。下面是可能你要跑到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需要办理的手续:文化局:文化经营项目许可证审批。 卫生局: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 商委:烟、酒类专卖零售许可证、粮油资格、食品交易和农贸市尝展销会的审批。 科委:科技经营证书的核准审批。 技监局:企业、事业、机关和民办非企业代码登记。 财政局:财政政策登记、受理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登记。
根据《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未按期交付出资的,首先对责任股东进行处罚,股东或发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限期进行变更登记,在法定期满后公司仍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按照虚报注册资本对公司进行处罚。也即是说股东并不因未足额出资不取得或丧失股东资格。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条件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人有限公司为一个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即: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三万元。 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对国家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科学技术部、国家工商局《印发〈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7]326号)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五,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的,需报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方能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5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299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