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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事故发生在四年前,双方已经协商解决,调解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显失公平,该协议有法律效力,已经履行完毕的,法院应当驳回...
违规不违法。住建部出于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考虑,多次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建设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的经理,同时按照《建筑工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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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工地和供货商之间是一种民事纠纷;但,因老板的携款逃跑问题性质就变了,已经涉嫌侵占罪;犯侵占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项目经理本身是一种职务行为,能不能构成共犯,就要看具体的事实认定了,
首先你需要做一份项目费用控制表,比较简单,就是把中标的报价标复制出来,增加一栏实际购买价格和实际需要量,接着增加一些报价单中没有涵盖的费用,如食宿、交际费用还有一栏就是不可预见费用,这个标做好后提交给公司财务,这样就可以基本算出工程的花费和利润。这个表是你的指导性文件,你以后的工作中要不停的更新,但是你已经做好的表是不能变动的。 在实际施工中难免会碰到追加情况,这时候你要统计好量,套用报价和你做好的项目费用控制标,这样你的盈利和花费也就一目了然了。 至于审批工头的工程款,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你知道能进你们公司的工头,都是和你们的领导有关系,扣的太紧或者给的太松都不好。该给多少、什么时候给都需要你来和你的主管商量,比较好的做法就是先给他们基本的一些生活费和约占完成工程量的80%,留下的20%和追加部分你等项目基本结算清楚后再安排。重要原则是追加部分必须是你要和业主签好追加合同或者签证单后才能安排付款,否则你很被动,如果你没有为公司要到追加,你给分包已经追加,这样一来,这部分钱是没有着落的。 总之一句话,追加部分你一定要和业主签好书面材料,而付工程款的情况往往需要你们很多部门来一起审核,你不能一厢情愿自己作主,遇事多和主管沟通,这样才能做好。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发包人能良心发现,进而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取得生效判决方能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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