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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律规定,您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地税和国税登记; 2根据法律规定,向您这种情况是处2千元以下的罚款,您可以请求在税务机...
关于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办,我们向您提供以下几点参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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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建议办理注销注销。否则需要交税,不然会被罚款,吊销执照,法人拉入黑名单。国家对于不注销、不报税的公司规定处罚: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注销国家税务登记 1、到税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税务注销登记申请表。 2、税务机关登门核实税款(增值税)清缴情况和发票使用情况。 3、如无问题,税务部门出具同意注销通知单,同时收回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发票购买证,缴销未用发票。二、注销地方国家税务登记 1、到税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税务注销登记申请表。 2、若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税务局缴纳,需要审计事务所出具所得税纳税鉴证报告。 3、税务机关登门核实税款清缴情况。 4、如无问题,税务部门出具同意注销通知单,同时收回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发票购买证,缴销未用发票。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2.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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