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迁出(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入)证明、户口迁移申请书; 2,其他证件及资料...
该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2)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在当事人都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婚迁的结婚年限等)的前提下,迁移户口的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由监护人(家长)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及资料;2、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携带上述证件和资料,到户口迁入地辖区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六、携带上述资料,到户口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1)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2)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1,528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