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后存款,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存款或者是夫妻双方的存款,在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一般来说存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协商分割或者由法院进行分割。若当事人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的证据要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处理夫妻存款的范围,仅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其他人名下的财产,法院无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比如,女方诉称,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之母的名义存款若干,并提供了男方之母的银行开户账号,因该诉求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因此,法院不会在此案中受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告之女方另案提起确认财产权之诉,但一般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女方的诉讼请求。对于你们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若你要求分割,这些存款可能会在你们的离婚案件中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参照上述规定的立法精神,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已正常消耗的,一方不得主张另一方予以补偿或者返还。
第一、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为了使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起诉,根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第二、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是这样约定的: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这样的约定处理方法之后呢,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因举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知道另一方有这些存款时,相对困难,所以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