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征收入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申请书,并具体说明对评估报告的异议内容...
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往往会收到被征收人送达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被征收人不一定要被动接受。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若需对房产的市场价格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估,需要通过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一般的流程为: 1、选定具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并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 2、应评估机构的要求,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评估机构到房屋实地勘察、搜集并固定相关资料; 4、根据搜集的资料及信息,作出专业判断,并出具房产市场价格的评估报告。其中,房屋所处的区域、使用年限、小区管理、配套设施、房屋的朝向以及结构、房屋内部装修等都会影响房屋的评估价格。
1、如果对已作出评估价格不服,可要求重新评估;评估机构需要双方共同委托才可以;对重新评估的结果还可以提异议,要求专家进行鉴定,另一方一般申请拆迁管理机构进行裁决,当然对裁决不服可以提行政诉讼来维权的。2、不知道你的问题程序已经进展到哪步?按照法律规定,如达不成安置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可作出行政裁决,但裁决前应当举行听证、组织调解;强拆前必须有公证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证据保全。3、对裁决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向评估机构提出复核申请,不能诉讼。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复核评估进行复核,评估机构发现问题的,可以改变原评估结果重新作出评估报告,如果结果没有改变的,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如果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的评估专家委员会审定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最终向申请人出具鉴定意见书。此时,如果被征收人对鉴定意见仍然不服,则没有进一步的异议程序。在补偿协议签订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达不成协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向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如果不满意,被征收人可以对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所以,网友如果对《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书》的结果不满意,应该先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有时间限制,即受到报告书之日起10日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6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