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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退休之后社会保险,不能解决转移,依然是原来兼顾社保发给退休费,和劳动者户口乔迁无任何关系,并且历年调整,依然是原来社保根据当地限定予以调...
都影响缴纳,和户口性质无关。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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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迁户口对社保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只要你在哪个地方缴纳的社保,就享有哪个地方以后的退休金额,如果你想迁社保的话,那么就需要去社保局进行相关的手续。 2、迁户口需要有房产证落户的。而且很多的地方是有当地的房产证才能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的。
户籍地和户口所在地应该是一个地方吧,你会不会有什么地方弄错了。高考是要回户口所在地考的,哪怕你户口所在地西安市碑林区的,学校在雁塔区都不行,高考要去碑林区教育局报名给你安排考点,就不和原学校的同学们再一个考点考。如果在西安上学,户口是咸阳的,都要回咸阳考。更别说是外省的了。我们之前班上外地外区的同学都是回去考的。你如果是宁夏的,就是报名拿准考证麻烦了点,最后录取对你是有好处的,更容易考上好学校一些
不可以:当事人实现就业(跨省)的,社保享受以社保领取地(工作地),享受退休待遇,与户口所在地是哪里,无关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此规定第二条办理。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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