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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贮藏、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死亡1人以上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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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后果特别严重,主要是指多人伤亡;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
1,《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如果只是在单位提炼,没有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等情况,属于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还不构成犯罪。 4,如果公安机关涉嫌违法的,建议及时向检察院投诉举报,要求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必要时,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正常情况下,只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规定,是可以避免发生危险事故的。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引发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其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指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对这种行为,本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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