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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提出分户,因为由于双方已经离婚,那么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那么当事人可以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以下具体办理方法供参考: 1,...
可以的,当事人离婚后,可以不迁走户口,可以就地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办理:需要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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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不少男女在的时候呢,都会将户口迁在一块,而在离婚的时候呢又会进行分户。在我国,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双方后如果不存在任何的法律关系,是属于两个独立的户口,可以依法办理分户的手续,夫妻离婚后要求分户或者迁出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交出户口本的话,那么,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后,可以由派出所按照的判决或者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者迁出的手续,为迁出人单独的打印《居民户口本》,加盖迁出章,并在《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或者分户的原因和日期。且户口问题属于政策问题的,各地方规定不一致,建议您还是详情咨询当地的主管部门。
离婚后可以分居。1、由于婚姻的变化.家庭的变化.住宅结构的变化需要分户的,根据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住宅管理部门发行的住宅所有权证明书或者单位的住宅分户证明书。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同时,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另外,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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