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后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买房新政策如下: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北京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条件1、北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项目开发商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相关信息。购房人到销售现场登记
为完善婚姻登记管理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鉴于补充规定是对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行政法规的完善,为使部门发布的有关婚姻登记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行政法规一致,经研究决定,对部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作相同的补充规定,请各地在办理婚姻登记时一并严格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1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