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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发生事故受害者能要求哪些赔偿,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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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说的不够清楚,建议你补充详细的案件情况,再为你进行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先为你简单说一下,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你先具体衡量一下吧,但我提醒你护理费、营养费需要有医嘱,伤残需要有鉴定。
车祸受伤可以要求哪些精神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车祸受伤可以要求哪些精神赔偿,主要内容如下: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一、民事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补差单位”工作的才考虑误工费)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目前每天12元)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分为1级至10级,1级赔偿下列标准的100%、2级为90%,以此类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农村居民举证证明已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以城镇居民论】,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精神损害赔偿(造成伤残的才予以考虑,是来自个人造成的损害,以往一般规定的标准,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 具体能赔偿多少,按上述依据及参数结合实际情况(过错责任比例)计算。 二、刑事责任。 检察院代表国家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被害人无权决定是否撤诉。如果行为人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在法院量刑时可以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虑。另外应当注意,如果属于:1、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2、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不大的;3、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的;4、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不大的;5、群体性事件引起的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属于一般参与者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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