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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你申请了一个专利并获得授权,但是您一直握在手里又不用,法律认为您这种行为是浪费资源,假如路人甲发现您的专利您不用,然而他又想用,于...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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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刑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土地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 (二)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四)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五)据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 (六)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费、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的违法行为; (七)据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 (八)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 (九)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十一)应将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不划入的违法行为; (十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违法行为; (十三)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违法行为; (十四)不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非法转让房地产的违法行为; (十五)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划拨土地房地产的违法行为; (十六)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 (十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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