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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应该起诉离婚,女方要证明男方有过错需要自己举证。但对方律师不会说男方有外遇因为那样法院会很快判决离婚,相反对方会说夫妻感情很好,采取拖...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1)、准备好诉讼证据;对多数的当事人来说,都是第一次诉讼,并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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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起诉,女方就得积极应诉。对于孩子的抚养,二周岁以下,原则由女方抚养,二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孩子随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就会判给谁抚养,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征求孩子的意见。法律链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听到“离婚诉讼”这个词,那么离婚诉讼被告不应诉应该怎么办。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因此夫妻双方都出庭有利于法院了解事实,公正审判。收到法院的传票以后,如果您不是很想离婚的。可以选择不出庭。如果您也是想要离婚,解决这个事情的。在收到传票后,到法院看对方提交了哪些证据材料对你是不利的。然后针对对方的证据自己也准备一些已有的、合法的证据。根据对方的诉状,写一份答辩状。表明自己对对方的诉讼请求中提到的问题的一个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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